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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4日 点击数:13276

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一、总  则

(一)目的

(二)编制依据

(三)工作原则

(四)适用范围

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

(二)各职能小组成员及职责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二)预防预警行动

(三)常用联系电话

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二)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三)学生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

五、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七、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八、附  则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在我院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切实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人身与财产安全,维护学院正常的工作、教学、生活秩序,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制订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河北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院成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级负责,慎用人力物力。发生突发事件后,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学院领导是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维护稳定"第一责任人"。

3.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层,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4.系统联动,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各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处置工作格局。

5.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6.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在领导精力、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强硬件与软件建设,增强工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员工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员工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员工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包括学院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以及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灾难事故等。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即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院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发生在学院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员工健康造成损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学院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5.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二、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学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

总 指 挥:张金波(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郭洪博(党委副书记、院长)

张玉青(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庞  伟(副院长)

马利国(副院长)

成  员:刘连桥(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卢春江(学生工作处副处长)

邸士荣(教务处副处长)

李宝东(后勤处副处长)

黄学章(组织人事处副处长)

杨清华(财务处副处长)

冯东升(信息中心副主任)

黄志强(公共教学部副主任)

刘春刚(计算机工程系副书记)

刘  燕(机电工程系副书记)

李国莉(财经系副书记)

张志庆(书法系负责人)

指挥部的主要职责:向廊坊市政府、三河市政府、河北省教育厅、廊坊市教育局通报情况,统一组织、指挥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响应行动,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

(二)各职能小组成员及职责

1.协调联络组

组  长:刘连桥

成  员:党政办公室相关人员

职  责:党政办公室负责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组织制定全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制度;负责全院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处理,及时掌握情况信息,并进行分析研判。重大信息及时依有关规定和程序报告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负责学院值班工作和人员安排;负责交通安排和车辆调度;完成学院应急处置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疏散引导组

组  长:卢春江  邸士荣

成  员:学生工作处及教务处相关人员

职  责:学生工作处负责协调处理因毕业生就业、学生突然出走、失踪等问题引起的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协调处理学院学生停(罢)课事件;负责协调处理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引发的学生之间、学生与其他人员之间的纠纷、打架斗殴等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协调处理学院大型体育比赛、文艺活动发生的重大人员伤亡或重大骚乱事件;完成学院应急处置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务处负责协调处理由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和教学质量等原因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完成学院应急处置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3.行动保障组

组  长:李宝东

成  员:后勤处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协调处理因食堂等后勤管理原因引发的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协调处理学生公寓建设、学院商店经营管理等原因引发的重大安全稳定事故与群体性事件;负责协调处理学院后勤社会化工作中出现的影响学院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处理学院办公楼、教学楼、实验楼、宿舍楼等所有建筑物火灾等突发事件;为全院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餐饮和物资保障;负责协调处理因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集体食物中毒和其他造成或能造成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成学院应急处置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医疗救护组

组  长:李宝东

成  员:后勤处及校医院

职  责: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临时救护车等,赶赴案发现场,对受伤人员紧急实施抢救,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5.宣传报道组

组  长:黄学章

成  员:组织人事处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协调处理因待遇、职称评定、教师资格认定等工作引发的教师集体上访、停课、罢课事件;对外宣传、接待新闻媒体工作;完成学院应急处置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6.技术支持组

组  长:冯东升

成  员:信息中心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通过技术手段对校园网有害信息实施24小时监控;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或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以及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及时处置和报告情况;完成学院应急处置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7.资金保障组

组  长:杨清华

成  员:财务处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各项应急预案实施的资金保障;统筹安排使用资金,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收集、研究相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扶持政策和资金;监督资金使用及统计备案。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警信息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上报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

1.信息报送原则

1.1迅速。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学院报告(工作时间报党政办公室、休息时间报总值班)。凡涉及刑事治安、火灾、医疗等情况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

1.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1.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1.4涉及向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发布的信息,由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发布。

2.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2.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

2.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2.3事发部门、学院、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

2.4学院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2.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的结果。

2.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二)预防预警行动

1.在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下,狠抓落实,细化工作措施,落实人员,明确责任,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实践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践能力。

3.做好应对学院各类突发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储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4.具体的预警行动详见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相关内容。

(三)常用联系电话

单  位              联系电话

三河市公安局           110
三河市公安消防支队                119
三河市急救中心
          120

三河市安监局           3126002

三河市环保局           3216131

学院党政办公室          3669165

学院总值班室                      3669165

学院警务室            3088110
学院医务室            3308550

四、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重大刑事案件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

在学院内或学院周边发生威胁到我院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给我院正常的教学、生活和学院稳定造成不良影响和带来严重后果的刑事案件,如杀人、爆炸、抢劫、大规模打群架等,启动本预案。

2.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处置重大刑事案件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指挥,确保在发生案件时,各项应急工作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进行,成立现场应急指挥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马利国

副组长:李宝东

成  员:后勤处、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信息中心、公共教学部、计算机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财经系、书法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后勤处李宝东副处长担任,办公地点设在警务室。

3.应急处置措施

3.1学院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接到报警后,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案发现场,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组织实施指挥工作。

3.2及时疏导疏散现场围观人员、封锁现场;

3.3设法抢救遇险被困人员,切实保护好师生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

3.4组织对受伤人员进行应急抢救处置,尽快将伤势较重人员送往附近医院抢救。

3.5配合公安机关缉捕犯罪嫌疑人归案。发现犯罪嫌疑人逃跑,迅速报告公安机关。

3.6及时向师生员工通报有关情况,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和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3.7控制好现场的治安秩序,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检查并消除继发性危险,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3.8保护好案发现场,积极协助公安部门进行案件调查和侦破。

3.9积极做好善后工作,安抚伤亡人员亲属,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学院正常秩序。

(二)校园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

学院内涉及师生员工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等。

2.组织机构

成立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马利国

副组长:卢春江 邸士荣 李宝东

成  员:学生工作处、后勤处、党政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信息中心、公共教学部、计算机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财经系、书法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学生工作处卢春江副处长兼任,具体负责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处置处理。

3.事件等级划分

学院群体性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标准按照《国家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执行,同时,从我院实际出发,根据突发群体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动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划分为四个等级。

3.1一般事件(Ⅳ级):事件处于单个事件状态,可能出现扩大及连锁反应并引发聚集,群体性事端呈萌芽状态。单个性突发事件已引发师生员工广泛关注,师生员工中出现少数过激的言论和行为,校园内或校园网上出现大小字报,呈现可能会影响师生员工情绪和校园稳定的苗头性信息;发生少数学生参与的打架斗殴事件,并出现串联迹象由可能引发群体性斗殴苗头;以及其它视情节需要作为Ⅳ级对待的事件。

3.2较大事件(Ⅲ级):单个突发事件引发连锁反应,师生员工生活区域及校园出现各种横幅、标语、大小字报,引发在校园内局部聚集,一次或累计聚集人数不足100人,但已形成影响和干扰学院正常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端;以及其它视情节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事件。

3.3重大事件(Ⅱ级):聚集事件失控,师生员工生活区域及校园网等公众传播媒介上出现大面积的串联、煽动和鼓惑信息,院内聚集规模膨胀并出现多校串联聚集趋势;院内出现未经批准的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等行为;在校园内发生群体性打架斗殴事件;学院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瘫痪;以及其他视情节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事件。

3.4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游行、集会、绝食、静坐、请愿、上访以及实施打、砸、抢、烧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视情节需要作为对待的Ⅰ级事件。

 4.预防预警措施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预防、早控制、早解决”的要求,建立健全师生员工群体性非法集会、罢课、非法传教等事件的预防和预警机制,把热点问题、矛盾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坚决防止个性问题向共性问题转化,非对抗性矛盾向对抗性矛盾转化。

4.1各系部、各部门管理人员经常深入师生员工之中,了解和掌握师生员工生活、学习情况和思想动态,有针对性的开展师生员工法制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消除师生员工中的不稳定因素。

4.2各系部、各部门负责人、学生管理人员经常深入基层研究影响学院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舆论舆情的分析。密切注意和防范敌对势力的渗透,预防敌对势力利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矛盾和偶发问题进行炒作和煽动。对有可能引起师生员工高度关注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特别是对涉及国家主权和民族利益等容易激化学生情绪的问题,以及敏感期、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庆、重大文体活动与发生各类重大突发事件期间,在落实安全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掌握师生员工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引导。

4.3各系部、各部门对因国家、社会敏感问题或师生员工学习生活密切相关问题而可能产生的群体性集会事件,应及时掌握动态,并将情况报告主管部门,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力争将事端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或初发阶段。

5.应急处理

5.1Ⅳ级事件的处置

学院相关部门和人员加强对敏感和不稳定因素的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非法大字报、小字报、传单及有害网络论坛信息时,对张贴者(发布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别情况予以处理,对大字报、小字报、传单及有害网络信息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非法传教或其他突发事件苗头时,学院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的调查和取证工作,消除引发突发性事件的根源。

5.2Ⅲ级事件的处置

事件发生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Ⅳ级事件响应程序处置外,学院应按程序及时报告廊坊市教育局和三河市政府,根据已掌握的时间、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理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要对聚集师生员工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5.3Ⅱ级事件的处理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院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Ⅲ级事件响应程序处置外,相关部门及时深入事发现场,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后勤处严格学院门卫管理,控制出入车辆,未经批准,其他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院内,防止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相关部门党政领导、辅导员要深入学生班级、宿舍,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5.4Ⅰ级事件的处置

①发生师生员工走出校门上街进行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等群体性突发事件,学院紧急报告给三河市公安部门;学院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劝阻,调查了解事发原因,缓和化解矛盾和焦点问题,稳定师生员工及其他现场人员情绪,尽快疏散聚集人群;保卫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公安机关维持现场交通秩序和师生员工的安全,疏通聚集人数;组织人事处应做好外界媒体的接待、解释和相关信息的澄清、发布、监控等工作。

②若劝阻无效,学院要配合上级有关单位继续做好稳定和制止工作,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及闲杂人员进入游行队伍寻衅滋事,防止师生员工出现过激或违法行为,防止在打架斗殴中出现重大人员伤亡。

6.善后与恢复

学院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安抚和平静师生员工情绪,恢复院内正常秩序。

6.1属于涉及国家主权以及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种族或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的重点是:邀请公安、国家安全机关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宣传教育,组织师生员工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员工民族情感和合法权利,引导师生员工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

6.2属于学院内部改革中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应作深入细致的教育工作。

6.3对于在打架斗殴事件中受到伤害和损失的人员,应及时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伤员救治并处理好相关善后事宜,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工作。

6.4对于因师生员工个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依法处理而引起的聚众闹事事件,学院积极协助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和处理,坚决维护国家法律尊严。

6.5注意方法,积极疏导。对参与或受煽动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打架斗殴等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师生员工及其他人员,按照“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解不可结”的原则,做好教育疏导和矛盾化解工作,把教育疏导作为优先处置的措施,贯穿与处置工作的全过程。

6.6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管理机制。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罢课、打架斗殴等群体性突发事件平息后,学院有关部门应及时对参与者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增强师生员工遵纪守法的观念,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6.7非法集会及打架斗殴等大规模群体性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涉及部门应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形成书面报告,报送领导小组审定。

(三)学生大型集体活动事故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

学院组织大型会议、运动会、文艺演出、外出社会实践活动及其他集体活动过程中出现群体性事件,造成人员重大伤亡时适用本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

组  长:马利国

副组长:卢春江、李宝东

成  员:学生工作处、后勤处、党政办公室、教务处、财务处、信息中心、公共教学部、计算机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财经系、书法系。

指挥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学生工作处,主任由学生工作处卢春江副处长兼任。

职    责:

①学生大型集体活动的审批和监督。

②学生大型集体活动中出现事故后,负责决策、咨询和总体指挥。

③事故善后处理及对有关问题的决策。

3.现场处置:

3.1现场负责人立即宣布停止一切活动,立即向学院领导报告。

3.2活动组织者组织教师稳控不法分子,并拔打“110”报警;有人员受伤拨打“120”。

3.3尽快确认受伤人员身份,由辅导员联系受伤者家人。

3.4迅速划定现场保护范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尽可能保护好现场,为警方调查破案做好准备。

现场处置要求:大型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后,在场领导、教师要以学院利益、师生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起组织、指挥、抢救、报警、报告等任务,不得拖延、推诿,否则将追究责任。

4.后期处置

4.1各基层单位负责人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意识,切实担负起维护安全稳定的责任,在组织学生大型活动之前,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做好活动前安全检查。

4.2事故发生后,各有关人员按预案编组及分工,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做好师生安置、家长安慰、伤员救治、死亡人员后事安排、经济赔偿补偿、教育教学秩序恢复以及配合公安、教育、安监等部门的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4.3根据事件处置进程,不间断地向廊坊市教育局及三河市政府上报事故发展及处置情况。

4.4指挥组应该积极地对事件的起因经过等进行详实调查,由学院统一向外界报道突发事件的相关信息。

4.5事件处置结束后,学院总结经验教训,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及处理。

五、事故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

学院师生员工在学习工作期间,在学院内或学院周边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财产受到严重损害。

2.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指挥体系

成立学院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马利国

副组长:李宝东

成 员:后勤处、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信息中心、公共教学部、计算机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财经系、书法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后勤处李宝东副处长兼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后勤处。

3.应急响应过程和应急处理程序:

3.1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教职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事故的情况报告学院,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同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并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工作,还应根据需要通知医疗、消防、交通等部门参与现场救护。

3.2在场人员应首先检查师生员工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员工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员工进行应急救护处置。

3.3医护人员到达现场后,应马上接替在场人员对受伤师生员工进行救护处置。如需送医院救治,马上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在急救车到达前,学院医疗救助组负责受伤师生员工救护处置。急救车到达后,医疗救护组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

3.4辅导员及时通知学生家长将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警务室通知教师家属发生的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5警务室应组织事发现场人员简单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要求被调查人员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待公安交警部门赶到后及时移交现场保护。

3.6学生工作处和各系部的领导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员工情绪;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专人进行沟通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由宣传报道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处室、系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3.7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员工家庭。如有家长来访,学生工作处和辅导员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后勤处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师生员工的家属的食宿。

3.8要依法调解安抚,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事故处理结尾阶段,学院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与伤亡师生员工签订《协议书》,明确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二)突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内的建筑施工、生产车间及设备安装维修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2.组织指挥机构

成立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郭洪博

副组长:李宝东

成  员:后勤处、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信息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后勤处李宝东副处长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后勤处。

3.应急处置

3.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第一报告者或知情者)第一时间报告学院,学院启动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3.2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上报三河市安监局和三河市公安局。

3.3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职能小组各司其职,组织、安排抢救、自救和疏散工作,配合开展现场处置工作。

3.4应急领导小组召集当事人(第一报告者或知情者),在事发2小时内,认真、仔细、如实地记录突发事件相关情况,以备查用。

3.5要依法调解安抚,事故处理结尾阶段,学院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与伤亡师生员工签订《协议书》,明确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3.6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由宣传报道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处室、系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3.7认真分析查找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上报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内发生的一次多人伤亡,在我院和社会影响重大的火灾事故。

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设立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负责组织指挥工作。

组  长:马利国

副组长:李宝东

成  员:后勤处、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教务处、财务处、信息中心、公共教学部、计算机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财经系、书法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后勤处,主任由后勤处李宝东副处长兼任。

3.事故处置

3.1事故报告

①事故发生后,警务室应立即将情况报告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指挥组

②事故发生后,警务室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写出事故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性质及发生原因;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及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有关事项;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3.2预案启动后,各职能组应立即赶赴现场,并做好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以及伤员、财产的抢救工作。

3.3发生火灾事故后,火灾处置人员到达火灾现场后,应根据火情进行先期灭火处置,与此同时,报告三河市的消防部门。

3.4警务室应当加强火灾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学院治安秩序。同时,对有关当事人采取监控保护措施,防止逃逸或发生意外。

3.5警务室应加强火灾事故现场交通秩序的管理,保证灭火通道的畅通。

3.6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由宣传报道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处室、系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3.7认真分析查找事故的原因,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学院内使用的电梯、锅炉、及天然气储存罐发生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

2.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 郭洪博

副组长:李宝东

成  员: 后勤处、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财务处、信息中心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后勤处,主任由后勤处副处长李宝东兼任,具体负责事故的处置处理。

3.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的措施

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规定,我院设备配置中属于特种设备有:乘客电梯13台;取暖锅炉5台;储气罐及天然气管道若干。

3.1锅炉爆炸

①迅速抢救伤员,设法扑灭火源,防止火势蔓延,如用灭火机等器材或用水,同时立即联系消防部门到现场处理。

②切断设备的电源、水源,组织现场及附近人员迅速撤离事故现场。

③立即搬移现场的易燃易爆物品及其罐体。

3.2储气罐及其压力管道泄漏

①判断漏气位置,从上风向逼近漏气地点。

②迅速熄灭一切明火,关闭电源,停止工作。

③关闭漏气处上游的阀门。

④大量泄漏时,应迅速组织现场及附近的人员迅速撤离,并熄灭火种、关闭电源与通讯设施。

3.3天然气火灾

①关闸堵漏,切断电源。

②窒息火源,扑灭火区。采用大量水喷射方法。

③冷却降温,向火区喷发灭火物(二氧化碳、干粉、雾状水),向邻火的容器表面喷水或开启水帘水源。

3.4电梯不安全状态

①电梯失控而安全钳未起作用时,乘客首先按下急停按钮,同时要做好承受因轿厢急停或冲顶、蹾底而产生冲击的准备(一般采取屈腿、弯腰的姿势),之后利用通讯设施(如警铃、应急电话)联系设备管理人员立即到现场组织营救。

②发生火灾时,承梯人员应尽快将电梯开到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较为安全),安全撤出后切断电源,随后扑灭火源。

③电梯在动行中突然发生停车困人时,乘客应首先按下急停按钮,随后利用通讯设施(如警铃、应急电话、手机)联系设备管理人员立即到现场营救。营救人员用盘手轮移动轿厢至平层,之后转动开门机带轮,打开轿厢门,使乘客离开轿厢。

4.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装备和器材

4.1根据我院特种设备的特点,有针对性的将抢险抢修、个人防护、一般医疗求援、通讯联络等装备器材配备齐全。平时要有专人维护、保管、检验,确保器材始终处于良好状态,要保证能有效使用。

4.2各使用特种设备的部门要按照任务分工做好各种物资器材配置。如:通讯、灭火、抢险、排险、阻漏、防毒、抢修等器材及各种工具。

5.救援队伍训练和演习

为了加强各使用特种设备单位援救队伍的援救技能,提高协同作战能力,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须从实际出发,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事故,每年组织一次模拟训练和演习。

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一)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

在学院食堂、商店和宿舍发生的食源性疾患,对师生员工健康构成的重大危害,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故适用本预案。

2.领导机构

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洪博

副组长:李宝东

组  员:后勤处、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公共教学部、计算机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财经系、书法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后勤处李宝东副处长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后勤处。

3.事故应急处理

3.1报告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报告给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为:发现少量(5人以下)轻度症状(如腹泻)及时向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办公室向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汇报;发现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指出现严重食物中毒症状者或出现相同症状的群体发病5人以上的情况,下同),应立即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由领导小组向三河市政府及廊坊市教育局报告,同时立即启动学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在事故处理中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定时报告制度。

3.2救援措施。一旦发生较严重的学院食品安全事故,由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救援指挥,初步摸清症状,群体发病的还应彻底排查发病人员,并建立动态性名册,防止遗漏。

3.3医疗求援。当发生一般轻微食物中毒(5人以下的轻微呕吐、腹泻)由校医院负责治疗。当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向就近医疗机构发出医疗求援,拨打120抢救电话,要及时将发病人员送到医院抢救。

3.4联系家长,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学院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学生工作处负责及时与发病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如实说明发病情况,不盲目猜测。做好学生家长思想安抚,防止过激行为发生。设立联络处,及时解答家长提出问题,力所能及地为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3.5病源保护,由后勤处负责。学院发生较严重食品安全事故后,学院后勤处应立即封存食堂菜肴样品、小店食品、矿泉水等,以便及时查找致病原因。

3.6人员调度,事故应急处理人员由领导小组组长统一调度。党政办公室具体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听从指挥,确保到位。

3.7信息公开,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和家长在事故发生和处理过程中的知情权,组织人事处应及时、准确做好信息公开,不瞒报、谎报。对一些谣传要及时澄清,避免误解。

4.事故责任追究

4.1对导致事故发生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责任。

4.2对事故瞒报、谎报和不及时上报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责任。

4.3对事故处理中的玩忽职守、推委扯皮等影响应急方案顺利实施的行为进行严肃追究责任。

(二)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

在学院内或学院周边发生的影响学院师生员工的群体性传染病,如肺结核、肝炎、脑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的防治。

2.组织结构及职责

2.1成立廊坊燕京职业技术学院传染病防治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郭洪博

副组长:李宝东

成  员:后勤处、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处、财务处、信息中心、公共教学部、计算机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财经系、书法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后勤处李宝东副处长兼任,办公室地点设在后勤处。

2.2具体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学生重大传染病应急处理,统筹安排学生重大传染病应急工作。具体做到:

①控制传染源。立即控制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暂停学院一切集体活动。停止院内人员相互往来和与外界往来,阻断可能造成扩散的一切联系,等待卫生部门处理。

②疫情报告。发现烈性传染病应立即上报三河市和卫生防疫部门。

③疫点消毒。由防疫部门对学院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易感人群注射疫苗或进行预防性治疗。

④疫情调查。学院密切配合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以及患者的家庭成员、邻居同事、同学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⑤迅速向全体师生员工公布病情感染源及其采取的防护措施,让广大师生员工了解情况,维护学院稳定,树立战胜传染病的信念。

3.传染病应急处理程序

3.1在全院范围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广大师生员工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疫情、原因不明疫情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3.2传染病指在学院师生员工员工中发生的群体性传染病,如肺结核、肝炎、脑膜炎、流感、水痘、腮腺炎、红眼病等。

3.3平时做好传染病知识的宣传,在全院范围内警惕传染病事件的发生。系主任、辅导员、学生发现可疑病情后,及时报告院领导、校医院,由校医院初步检查确定,对疑似病例经医院诊断排除传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一旦确诊传染病者应立即戴防护口罩、手套,到学院隔离室休息,并通知家属回家隔离治疗或直接送传染病医院治疗,护送人员也要做好防护措施。

3.4学院对传染病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办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场所进行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教职工进行隔离观察,必要时进行预防性治疗。

3.5传染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教师、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3.6传染病人病愈返校必须持医院诊断证明,确认无传染性方可返校。

3.7学院师生员工中发现传染病人,立即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疾控中心,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七、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适用范围

指出现通过网络传播反动信息、煽动性信息、涉密信息、谣言等情况;学院信息系统中的数据丢失或被篡改,对学院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产生影响,引起师生员工广泛关注的事件。

2、领导机构

组  长:张玉青

副组长:冯东升

组  员:信息中心、后勤处、办公室、学生工作处、公共教学部、计算机工程系、机电工程系、财经系、书法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信息中心冯东升副主任兼任,办公地点设在信息中心。

3.事故应急处理

3.1加强教育引导技术防范

    加强对师生员工思想政治教育,掌握师生员工动态。要在校园网出入口安装必要的监测系统,定期对校园网进行网络漏洞扫描,监测关键信息系统;采用可靠设备和软件,提高对重要信息的保护,确保其安全;建立和完善网络不良信息过滤堵塞机制,防止不良信息渗透。  

    3.2对于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进行风险评估。必要时应启动相应的预案,同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部门报情况。

    3.3遇有不能处理的技术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协调有关技术部门给与支援,尽快控制事态,阻止有害信息蔓延,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4.应急处置措施

    4.1有害程序事件、网络攻击事件

    由信息中心对于大规模、影响较大的恶意移动代码、拒绝服务攻击、系统入侵和端口扫描处置采取措施,或直接实施控制。

    4.2信息内容安全事件、信息破坏事件

    发生信息内容安全事件、信息破坏事件,信息中心及时消除非法信息,恢复系统。无法迅速消除或恢复系统、影响较大时实施紧急关闭,并紧急上报。

    4.3设备设施故障、灾害性事件

    网络运行过程中设备设施故障,包括线路中断、路由故障、流量异常、域名系统故障等,由信息中心迅速查找排除故障,重大事件立即向应急管理负责人报告。

遇供电相关紧急事件,由应急领导小组作紧急现场处置,根据现场情况作调度,联系相关公司和人员作现场维护。

5.恢复与总结

    在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要迅速采取措施,抓紧组织抢修受损的基础设施,减少损失,尽快恢复正常工作。有关部门要提供必要的人员和技术、物资和装备以及资金等支持,并将善后处置的有关情况报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

    八、附则

     1.预案启动实施由应急工作领导指挥部决定。所有应急工作领导指挥部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负责人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2.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鼓励和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依据有关法规和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